| 商务部建立《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 |
|
| 2005-05-18 08:37 |
去年底,商务部发布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今天,商务部就有关问题再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这项制度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我国境外投资业务的发展,企业在境外的投资和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和壁垒也越来越多,有的已直接影响我企业的正常经营,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从宏观上掌握、发布相关信息,以减少企业境外投资的盲目性,并协助解决一些共性问题,改善企业境外投资环境;其次,贸易调查已经成为世界主要贸易大国开拓国际市场,肃清贸易投资壁垒,维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手段,是政府部门开展多双边磋商和谈判的内容之一。新颁布的《对外贸易法》赋予了商务部对有关国家或地区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进行调查的职权,报告就是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商务部十月一日发布了《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明确要求有关核准机关今后在核准内容上主要从“国别(地区)投资环境、国别(地区)合理布局、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把握和核准。报告制度的建立正是配合上述规定出台的一项具体措施,为全面把握国别投资环境,实施科学核准提供重要依据。
问:哪些部门和机构是报告的主体?
答: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境外中资企业或机构及其国内母体都可以是报告的主体。按报告制度的规定,其中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应定期履行年度报告制度,境外中资企业或其国内投资母体则可根据企业在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可自愿地、随时提出报告。
问: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我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经营和服务贸易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障碍、风险和壁垒,如东道国颁布的不利于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东道国在公共治安和安全、企业诚信、政府廉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可以涉及到其投资环境的方方面面。
报告制度目的是能让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受益,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商务部将定期公布有关报告内容,提醒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因此,相信此项制度的实施会对我国企业“走出去”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问:该项报告制度所反映的问题有相应的解决机制吗?
答:报告制度规定,商务部在接到报告后,对涉及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问题,将通过高层互访、双边经贸混委会及政府部门工作层双边磋商等渠道,帮助企业尽快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涉及投资壁垒或服务贸易壁垒的问题,商务部可以立案进行投资壁垒调查。因此,为企业解决问题是该项制度的根本点。
问:制度实施已有近半年的时间,报送及处理情况怎样?
答:经营障碍报告制度的实施,得到了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介的关注和支持。截止目前,已有53个驻外经商机构和20多家境外中资企业及境外中资商会报回了“投资经营障碍报告”,除了返回有关障碍壁垒信息外,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措施建议。
有些报告中提到的情况和建议已经在高访和双边会谈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反馈良好。
问: 为使该项报告制度广而告之,请再重申制度的报送渠道和方式。
答: 报告应统一以书面和网上报送形式报送商务部(合作司、相关地区司、公平贸易局)。
各企业可以在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合作指南子站“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栏目上直接填表发送,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合作司加工处:HZJG@MOFCOM.GOV.CN ;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 BOFT_TBI@MOFCOM.GOV.CN)。
有关问题欢迎咨询商务部合作司加工处,电话:010-65197165,65197141。
合作司
2005年5月1日
(信息来源:合作司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