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政策法规促进服务国别环境统计资料政策解读合作信息库在线办事政务公开企业名录 “走出去”战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别环境 >  正文

申请从事埃及外派劳务业务的许可应提交的文件
2004-12-27 13:18
  1、依据1991年第10号法申请从事外派劳务业务许可时,递交以对外服务管理部门主任签名的申请。说明公司性质,并支付1埃镑印花税。

  2、公司成立合同和基本章程的正式副本,合伙人姓名、国籍。姓名应是全名。并支付1埃镑印花税。

  3、标明从事外派劳务业务的商业注册登记证的正式副本。并支付1埃镑印花税。

  4、公司所有合伙人个人的刑事状况证明。

  5、要求许可的公司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支付1埃镑印花税。

  6、公司所有合伙人的个人或家庭身份证复印件一式6份,每个人的第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支付1埃镑印花税。

  7、公司所有合伙人的照片一式4张。

  8、公司用来从事活动的场地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应是登记的,并注明日期。场地不得小于80平方米,租赁期不得少于5年。如果房间为合伙人之一的财产,应提交证明文件。支付1埃镑印花税。

  9、受益人为劳动和培训部的,标有公司名称的,价值为5000埃镑的保兑支票。

  10、公司每个合伙人手写的个人承诺书。当没有获得过类似许可时,证明以前没有获得过类似许可。当以前获得过类似许可时,应注明情况。

  11、当合伙人中有身份高贵者时,其正常委托人应按照第4、6、7、10条所规定的要求提供合伙人的有关文件。

  (信息来源:苏伊士公司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经济合作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网上政务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