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政策法规促进服务国别环境统计资料政策解读合作信息库在线办事政务公开企业名录 “走出去”战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别环境 >  劳务合作 >  美洲劳务合作环境 >  正文

国外中文教师频告缺 志愿者计划浮出水面
2005-07-28 14:30
  美国出现了中文教师短缺的危机。”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教育博士郭誉玫在首届世界汉语大会上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他国家也遇到中文教师频频告急的状况。

  针对此情况,国家汉办2004年出台了国际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计划,并成立了国际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中心,志愿者中心可以对志愿者进行选拔,并进行派出前的专业技能、涉外知识方面的一些培训,培训以后进行汉语教师能力证书的考核,通过后签约派出。志愿者中心与派往外国的志愿者签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中心对推广汉语和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不畏艰苦、不计报酬、乐于奉献的志愿者给予表彰。

  计划还明确规定,随着志愿者计划的实施,将对有需要的国家派遣志愿者,有步骤地扩大派遣志愿者的规模。

  链接 生活津贴每月400美元

  据悉,国家汉办制定的国际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计划规定,申请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的条件:身心健康,汉语普通话标准,年龄在22到60岁之间,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在所在国家(地区)从事汉语教学的资格,或者以辅助教师、教学顾问的身份协助汉语教学工作等。

  据介绍,志愿者的服务期由半年到两年不等,根据派往国的需要而定。赴国外教学前,志愿者需要进行培训,一般要进行两周60个课时左右的培训,由志愿者中心负担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并承担护照和办理签证的费用,志愿者到派往国的旅费由志愿者中心或派往国提供。志愿者在国外的生活津贴基本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国外接受志愿者单位提供志愿者在国外生活津贴的,如津贴满足上述标准,志愿者中心不再提供;如津贴不足上述标准,志愿者中心予以补足。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经济合作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网上政务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