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日利亚出台新矿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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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8 16:46 文章来源:驻尼日利亚拉各斯经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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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尼《卫报》报道,尼联邦政府近期通过新矿产和金属政策,以指导和规范矿产行业的各种行为。
有关官员提到,尼一直沿用1964年颁布的矿产政策,而且2007年通过的矿产及采矿法令中有很多陈旧条款,不能适应新的局面需要;自新总统亚拉杜瓦上任后,发现该部门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东西”,此次新政策的出台势在必行。
尼矿产及钢铁发展部部长Ishola透露,新政策将规定政府不再是经营的主体,只起管理和调节的作用,允许私有部门介入。政府将集中力量从事以下活动:
●鼓励用媒发电;
●回收已关闭的矿区土地,用于发展农业,并为化肥生产重新配置矿产资源,包括磷酸盐和高岭土;
●将工匠和小规模的矿工纳入国家资料库,登记为合作公司,并为其提供基本的服务和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提高技术,停止乱挖和肆意铲地的行为;
●将工匠和小规模的矿工组织起来,帮助他们取得土地所有权。
为更好的利用尼丰富的矿产资源,尤其是利用270亿吨的沥青发展交通业,总统亚拉杜瓦近日任命共同部委委员会来推动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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