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政策法规促进服务国别环境统计资料政策解读合作信息库在线办事政务公开企业名录 “走出去”战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别环境 >  境外投资 >  非洲投资环境 >  正文

坦桑尼亚土地所有制简介
2008-07-08 11:01  文章来源:驻坦桑尼亚经商代表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一、土地管理制度

  根据1999年土地法和其他适用于土地的法律中对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共用地分为三类:一般土地、乡村土地和预留土地。1999年土地法中第四条规定,坦桑尼亚所有土地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方式分三种:政府给予该土地入住权、坦桑尼亚投资中心所拥有衍生权的土地和从私人手上转租的土地。土地入住和衍生权分为短期和长期。长期使用的土地期限为5-99年,可更新,但不超过99年。长期衍生土地和租赁期限通常在5-98年之间。

  二、土地入住权

  申请土地入住权的要求包括:
  1、 填毕的第19号土地表格
  2、 护照相片
  3、 申请费5000坦先令
  4、 其他要求的信息
  5、 申请人对坦桑尼亚土地所有权和兴趣的说明
  6、 根据法律要求地方当局出具同意意见
  7、 根据坦桑尼亚1997年投资法,非公民或外国公司的申请应附坦桑尼亚投资中心颁发的投资优惠证书

  接受提供土地入住权则应提供:
  1、城市土地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填写第20号土地表并签名。农村用地则填写第21号土地表并签名。
  2、缴费5000坦先令

  使用权证书必须以总统的名义签发,应在第22号土地表中(城市土地)或23号土地表中(农村用地)。

  三、公民投资者

  1999年土地法第19条规定,公民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取土地使用权、衍生权或者从私人手上转租来获得土地。

  四、非公民投资者

  非公民投资者获得使用权的土地根据1997年坦桑尼亚投资法限用于投资目的。根据1999年土地法,国外投资者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土地:

  1、 通过1999年土地法第20条2款获得的衍生土地。
  2、 通过1999年土地法第25条1-h和1-i款向专员申请土地入住权。
  3、 从土地私有者手中租赁土地。
  4、 从政府获取许可证。
  5、 从其他拥有土地入住权者手中购买土地。

  指定用于投资目的的土地应由TIC进行确认、刊载和分配,这样可使投资者获取衍生权。1999年土地法第19条2款规定非公民可以获得衍生权。第22条1-ii款允许获得土地衍生权。如果土地出售给非公民并被用于投资目的,土地入住权可以从一个持有者手中转给另外一个持有者。

  另外一个非公民获得土地的途径就是通过从私有土地所有者手中租赁或者通过购买政府土地许可证来获得。

  五、获得城市土地的程序

  当地投资者申请城市土地时可遵循如下程序:
  ---填写19号土地表格,向主管城市土地当局提出申请
  ---向城市土地分配委员会递交申请
  ---批准申请(拒绝申请)
  ---出具提供土地和缴纳费用的信函(通知申请者)
  ---准备土地持有证书(22号土地表格)
  ---证书备案
  ---副本证书交给持有者

  六、需缴纳的费用
  1、 测量费用-不定
  2、 注册费用-不定
  3、 准备证书费用-不定
  4、 印花税-不定

  七、土地租赁收费
  1、 工业区块土地(城区内)费用在每年每平方米75-150坦先令之间浮动。
  2、 如作其他用途,费用则有所不同,还要看土地的市场价值。

  八、获取农村土地的程序
  当地投资者申请农村土地时可遵循如下程序:
  ---向当地部门递交申请
  ---500英亩以下的土地由地区土地分配委员会审批,超过500英亩的土地由部长审批
  ---批准申请
  ---地区土地官员知会关于申请获批准
  ---通知申请者
  ---出具提供土地和缴纳费用的信函
  ---准备土地持有证书(23号土地表格)
  ---证书备案
  ---副本证书交给持有者

  九、需缴纳的费用
  1、测量费用-不定
  2、注册费用-不定
  3、准备证书费用-不定
  4、印花税-不定

  十、土地租赁收费
  1、城外农村用地每年每英亩200坦先令。
  2、近郊农村用地每年每英亩3000先令。

  十一、获取衍生权的程序
  当地或者国外投资者在向TIC申请土地衍生权时都需要遵循如下程序,对城市和农村用地同时适用:
  ---由土地部长、城市土地局、地区局、TIC、或者投资者进行土地的确认
  ---土地部进行刊载
  ---由土地专员对土地进行认定
  ---向TIC执行官员递交申请
  ---TIC批准申请
  ---通知投资者
  ---准备衍生权
  ---进行备案
  ---副本交予持有者

  十二、非公民投资者申请土地入住权
  国外投资者申请土地入住权时需遵循如下程序:
  ---向土地专员递交申请,附带TIC出具的投资优惠证书以及申请者照片
  ---土地专员批准申请
  ---通知投资者

  十三、投资大学所有土地的程序
  除了以上程序获得土地进行投资以外,达市大学所有的土地也可以用于进行投资,程序如下:
  ---向学校当局递交申请
  ---批准申请
  ---估定概念计划
  ---签署备忘录
  ---投资者递交建筑草图、模式、商业计划和环境影响评估
  ---对以上文件进行估定
  ---签署协议
  ---递交工作草案
  ---评估工作草案
  ---项目实施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坦桑尼亚公司寻求港口建设和船只修理合作伙伴    2008-06-03 14:52
坦桑尼亚公司寻求宝石,钻石及黄金勘探开发(中国)合作伙伴    2008-05-19 13:36
坦桑尼亚公司寻求水泥生产合作伙伴    2008-05-04 10:19
坦桑尼亚政府的投资鼓励机制    2008-03-25 10:49
坦桑尼亚的税制结构和管理体系分析    2008-03-25 10:45
坦桑尼亚政府自然资源和旅游部林业和养蜂司关于出口林产品的相关规定     2008-03-07 11:11
坦桑尼亚政府自然资源和旅游部关于砍伐、运输和出售木材以及养蜂业的相关规定(2004年)    2008-02-28 16:44
坦桑尼亚五金工具市场有潜力    2008-02-26 16:33
中国企业对坦桑尼亚直接投资累计超过4亿美元     2007-09-07 10:34
中国政府援坦桑尼亚国家体育场项目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2007-09-04 13:3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经济合作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网上政务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