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15日,哈萨克斯坦大报《哈萨克斯坦真理报》连续六天用整整45版的篇幅刊登了哈萨克政府2007年12月28日通过的第1317号决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目录和海关税》(原文版见附件1)。决议分成两大部分:《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均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进口税率
(关键词:从价税, 从量税,最低从量限价, 有时间限制的临时进口税,有品名限制的进口税)
新公布的《进口税率》有以下几个特点:
1,征税品种总计10780个(涵盖约11500项具体商品)。计税方式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并对部分商品规定了“最低从量限价”。
2,从价税率等级分成0%、5%、10%、15%、20%、25%、30% 共7档,计征品种10618个,占到总征税数量的98.5%。平均税率为6.06%。各档征税商品数量与占比见下表:
|
税率等级 |
征税商品
数 量 |
占比
(%) |
|
0 % |
2711 |
25.5 |
|
5 % |
5080 |
47.8 |
|
10 % |
1184 |
11.2 |
|
15 % |
1174 |
11.1 |
|
20 % |
267 |
2.5 |
|
25 % |
175 |
1.65 |
|
30 % |
27 |
0.25 |
|
总 计 |
10618 |
100 |
3,从量税率仅对酒类商品,分为0.5欧元/升、0.6欧元/升和2.0欧元/升3档,计征品种162个,占到总征税数量的1.5%。平均每升从量税1.04欧元。
4,对1258个进口商品除规定了从价税以外,还规定了“最低从量限价”,占到总征税品种的11.7%。“最低从量限价”所限定的最低价格从每一计量单位0.07—90欧元不等。 (《哈萨克2008年进口税率税则》中文简版见附件1)
5, 对68种商品规定了一定时段内的进口税(《限定时段内的进口税率表》中文简版见附件2)。
6,对31类商品中的某些税目专门列表设税(《部分品名商品进口税率表》中文简版见附件3)。
二、出口税率
(关键词:从价税, 最低从量限价,有时间限制的临时出口税)
新公布的《出口税率》有以下几个特点:
1,对6大类商品共计136个品种征收10—20%不等的从价税率,同时规定了“最低从量限价”。
2,征收出口关税的6大类商品是:生皮,羊毛,废钢铁,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铝制品,铁道及电车道机车或其他车辆的零件。(《哈萨克2008年出口税率税则》中文简版见附件4)。
3,“最低从量限价”的幅度从每一计量单位15—200欧元不等。
4,对3类商品规定了一定时间段内的出口税(《限定时段内的出口税率表》中文简版见附件5)。
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2008年1月24日
附件:
1,哈萨克斯坦2008年进口税率税则(中文简版) 2,限定时段内的进口税率表(中文简版) 3,部分品名商品进口税率表(中文简版) 4,哈萨克斯坦2008年出口税率税则(中文简版) 5,限定时段内的出口税率表(中文简版) 6,哈萨克斯坦2008年进口税率税则(原文) 7,哈萨克斯坦出口税率税则(原文) 8,限定时段内的进口税率表(原文) 9,限定时段内的出口税率表(原文) 10,部分品名商品进口税率表(原文) 11,享受贸易优惠的发展中国家名单(原文) 12,享受贸易优惠的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原文) 13,进口关税优惠商品类别清单(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