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哈目前共有59家国家或地区级电站,1家国家级电网公司和21家地区级电网公司;
截至2007年,哈装机总容量1857万千瓦;
发电量呈逐年增长态势, 2007年为761.45亿度,增长6.2%。其中水电占11%-12%,火电占88%。
电力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电力供应不平衡;火电比重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低等。
一、哈电力工业总体情况
(一)电力工业布局
哈电力工业脱胎于前苏联的电力工业体系,建国后虽重新规划电力工业布局,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但基本上没有摆脱前苏联时期在该地区电力生产和供应模式,突出地表现在不同地域电力资源的不平衡。近些年来,哈也在不断调整电力资源分布,以满足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但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1、中北部地区电力工业较为发达
包括阿克莫拉州、东哈萨克斯坦州、卡拉干达州、科斯塔奈州和巴甫洛达尔五个州。该地区发电设施集中,电网发达,与俄联邦电网系统联通,有全国最大规模的电站群: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和2号电站、阿克苏电站、卡拉干达2号电站、乌斯基卡缅诺戈尔斯克电站、舒力宾斯克电站等。该地区为哈国煤炭主要产区,电站多为火力发电。电力供给不仅能满足本地区需要,还有大量剩余电量可供输出。
2、西部和南部地区电力工业薄弱
西部地区主要包括阿克纠宾斯克州、阿特劳州、西哈萨克斯坦州和曼格斯套州。该地区除曼格斯套州电网外,其余三州电网互联互通,且并入俄罗斯联邦电网体系。这一地区虽然能源矿产资源丰富,但电力基础设施薄弱,部分电力缺口需从俄罗斯进口电力弥补。
南部地区包括阿拉木图州、江布尔州、克孜勒奥尔达州和南哈萨克斯坦州。该地区电网并入邻国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国家电网,主要通过从吉乌两国进口来满足用电需求。为摆脱该地区电力需求对进口的过度依赖,1998年哈政府修建了一条从埃基巴斯图兹到阿拉木图500千伏的输变电线路,南电北输工程使两个地区的电网实现互通,缓解了地区间电力资源分布不平衡局面。
2007年哈共进口电力36.66亿度,共支付邻国电费9590万美元。
(二)电力管理体制
电力管理体制是指电力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权限划分所形成的体系和制度。主要包括电力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及运行制度或运作方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哈实行的是中央计划的电力管理体制。1995年哈总统颁布关于电力能源的总统令,哈政府随后于1996年出台了电力系统私有化和改组纲要。这成为哈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基础。哈自此开始电力市场改革,由中央计划的经济体制向市场主导的经济体制过渡。在转轨初期,哈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力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管理方式也缺乏经验,难以完全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因此需要一定的行政手段和政策指导支持。到了2000年,以及随后的五年间,哈电力系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变革,所有发电站均实现了私有化,配电网的私有化也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为建立国内电力市场、降低电价,哈改组了国家电力网,“哈萨克斯坦电力”国家电网公司成为技术支持商,组建了一批独立的电力生产公司。为了配送和销售电力,在原有电力网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批地区电力公司。这样,原来统一的“哈萨克斯坦电力”国家电网公司一分为三,并逐渐形成了目前的电力管理体制。
1、国家电网管理公司是国家电网(主要是高压电网)的拥有者和管理者。
2、地区电网公司是在某一地区内,电网电压为0.4千伏、6-10千伏和35-100千伏电网的拥有者和管理者。
3、电力生产者(地区电站、热电站、水电站)一般指独立的法人(通过出租或出售转交个人),不从属于任何一家电网公司。大部分高压输电线转给国家电网公司,其他转给地区电力公司。
此外,在哈国内还有电站、区域输电网和配电网的三个垂直一体化公司,即阿拉木图电力集团、南哈萨克斯坦州电力集团等。这些公司是本地区的垄断者,一方面为其他公司来此竞争设置障碍,另一方面靠高电价攫取更大的利润。
(三)电力系统构成
1、电网公司
(1)国家电网管理公司(АО "Казахстанская компания по управлению электрическими сетями" –“KEGOC”)
哈国家电网输电线路总长度为23382.43公里,其中115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422.52公里;50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5295.18公里;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5968.1公里;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562.15公里;0.4-35千伏输电线路134.49公里。共有74座变电站,其中1150千伏变电站3座;500千伏变电站15座;220千伏变电站53座;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2座。
在电力服务市场,国家电网管理公司首先向电力生产企业购买电力,而后通过自己的供电网络,向用户提供电力输送与调度等服务,并依照国家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面向消费者的全国统一电价时须与国家反垄断部门协商。
国家电网管理公司的用电大户是一批大型工业企业,其中包括:哈锌业股份公司(Казцинк)、哈铝业公司(АлюминийКазахстана)、埃基巴斯图兹“东方”煤矿(разрез Восточный)、“Богатырь Аксесс Комир”煤矿、哈铜业公司(“Казахмыс”)、 “Миттал Стил Темиртау”钢铁联合股份公司、哈“ССГПО”采选矿股份公司, 哈磷肥公司(Казфосфат)、哈铬业公司(“Казхром Темир Жолы”)、 “Канал им. Сатпаева”供水公司,等等。
(2)地区电网公司(Региональные электросетевые компании)
哈地区电网公司共有21家,其中:
14家地区电网公司为私人企业,包括:科克舍套能源公司(Кокшетауэнерго), 北哈萨克斯坦地区电网公司(Аксесс-Энерго СК РЭК), 库斯塔奈公共能源公司(Костанайсбытэнерго), 塔尔迪库尔干电网股份公司(ТАТЭК), 江布尔能源公司(Жамб.ЭС), 奥杜斯基克电网公司(Онтустик Жарык), 克兹洛尔达地区电网公司(Кызылординская РЭК), 巴甫洛尔达能源公司(Павлодарэнерго), 卡拉干达电网公司(Караганда Жарык), 阿德劳电网公司(Атырау-Жарык),等等。
2家地区电网公司已经归属市政所有,包括阿拉木图电力集团(АПК),ЮЭС。
3家地区电网公司的国有股份转移管理,包括东哈萨克斯坦地区电网公司(ВК РЭК)、东哈电网公司塞米巴拉金斯克分公司(Семипалатинский филиал ВК РЭК-AES), 哈铜业公司热孜卡兹冈地区电网公司(Жезказганская РЭК – Казахмыс)。
2家地区电网公司为100%国有股权,包括曼吉斯套地区电网公司(Мангистауская РЭК)、 西哈萨克斯坦地区电网公司(Зап-Каз РЭК)。
地区电网公司在哈国内电力行业零售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相关法规可行使一定的管理和调控职能,包括:在行政区划内,只允许一家地区电网公司行使电力输送和调配的职能;地区电网公司除了通过地区级电网配送电能外,还要根据用电计划调节电力的使用,保证供电质量,及时处理计划外用电等。
2、电力生产企业
上世纪九十年代,哈陆续组建了一批电力生产企业,这些电力生产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实行股份制,不从属于任何一家电网公司。按电力服务对象可以划分为国家级电站和地区级电站。后者通常与地区电网公司、配电公司组成垂直一体化公司,如阿拉木图电力集团、阿斯塔纳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
(1)向国家电网输送电力的8家国家级电站
埃基巴斯图兹国家级地区电站1号电站(ЭГРЭС-1),装机容量400万千瓦;
埃基巴斯图兹国家级地区电站2号电站(ЭГРЭС-2)――100万千瓦;
欧亚电力集团公司(АО "Евроазиатская 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ая Корпорация")――210万千瓦;
卡拉干达国家级地区电站2号电站(Кар. ГРЭС-2)――60.8万千瓦;
江布尔国家级地区电站(ЖГРЭС)――123万千瓦;
额尔齐斯河梯形水电站(Иртышский каскад ГЭС)――170.8万千瓦,包括布赫塔尔马水电站(Бухтарминская ГЭС)――67.5万千瓦,舒利宾斯克水电站(Шульбинская ГЭС)――70.2万千瓦,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水电站(Усть-Каменогорская ГЭС)――33.1万千瓦。
(2)向地区能源集团和国家电网输送电力的地区级电站
共51家,其中:国有地区级大型热电站1家;热电站37家;燃气涡轮电站7家,小型水电站和梯级水电站6家。
3、配电和供电公司
根据哈能矿部统计,目前哈国内有500多家公司获得了配供电从业资格许可证。与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公司相比,配电和供电公司准入门槛比较低。申请成为零售市场供电商,须具备的条件包括:配备必要的电力计量仪器和系统;配备自动化数据采集及传输的电费信息处理系统等。供电商将收缴上来的电费用于下列款项的支付:支付电站电费;支付地方电网公司电力输送费;支付地方电网公司电力管理费;支付地方电网公司合同外电费。最后,供电商赚取收入和支出的差额部分,作为自己的利润。
二、哈电力工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一)电力资源分配不平衡
如前所述,哈各地区电力资源分配不平衡,大型发电厂主要集中在北部的阿克莫拉州、科斯塔奈州和巴甫洛达州等地,产出电力主要输往本国中部的卡拉干达州、阿克纠宾斯克州以及出口邻国俄罗斯,中北部地区集中了全国72.7%的发电能力。而西部和南部各州电力短缺,不足电力需要从吉尔吉斯等国进口。阿拉木图地区就是一个缺电的地区,电力需求量每年增加10%左右,是哈全国电力需求量每年增加5—6%的两倍。2007年冬季,该地区就遭遇了严重的电力短缺,不得不增加从吉尔吉斯的电力进口。专家预计,2020年前阿拉木图地区的电力缺口预计将达到130万千瓦。
哈电力资源分配不平衡的现状,主要是由其煤炭资源分布不均衡和前苏联时期供电体系遗留问题造成的。哈煤资源储量位列全球第八,占世界总储量的4%,全国已探明和开采的煤田有100个左右。但这些煤田主要集中在北部的图尔盖和中部的卡拉干达、埃基巴斯图兹和库切津斯克(Куучекинск)等地区。据统计,哈90%的热电站使用的是埃基巴斯图兹的煤炭。因此,出于交通运输便利、节约成本的考虑,哈境内大型电站的建设基本上选择在距离产煤区较近的中北部。另外,前苏联时期的统一电力体系决定了哈当前电力工业布局的总体形势。哈目前的几家大型电站都建于前苏联时期,那时哈西部和南部作为一个国家内部统一电力联合系统的一部分,主要依靠俄罗斯和吉尔吉斯、乌兹别克等地区输送电力,但苏联解体、各国独立后,原有的国家统一电网被分成了一个个相互隔绝的区域,原有的电力供应成为电力进出口贸易。近年来,受各国煤炭涨价、电力需求增加、电价上涨以及政治因素的影响,哈西部和南部已无法得到足够的、廉价的电力。哈南部和西部电力基础设施的“先天不足”,加上经济发展带来电力需求增加,缺电形势越来越严峻。
(二)火电和水电发展不平衡
在哈电力生产结构中,火力发电和水力发电比例不均衡。据统计,2005年哈总发电量为676亿千瓦时,火力发电占88.4%,水力发电占11.6%;2006年总发电量为716亿千瓦时,火力发电占88%,水力发电占12%。而现在世界各国电力供应总量中水电所占比率平均为20%,哈萨克斯坦水电所占比例仅为11%-12%,88%以上的电力是火电站供应的。哈南部地区煤炭资源有限,而水利资源相对丰富,这一地区电力供应紧张也与没有很好地开发水利资源有关。随着煤价高启、火力发电和环保成本增加,水电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成为电力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三)电力输送网络系统薄弱,生产设备损耗问题突出
哈的电力产业起步较晚。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才形成独立的电力工业,当时修建了一批大型电站,并铺设了当时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超高压配电网。但是时隔近四十年,目前哈多数发电设备没有更新,生产效率不高,输电线路和设备的折旧率已达到70—80%,许多送配电线路老旧、年久失修,故障频繁。在全国1800多万千瓦的装机容量中,实际生产力不足一半,预计进行维修改造工程的总价为150亿美元左右。另据统计,哈国内近三分之一的低压电网已超过使用寿命,需要改造和更新。阿拉木图地区很多线路上还在使用上世纪50年代架设的木质电线杆,需要大批更换。
三、哈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及电力开发项目
哈对电力工业直接关系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着足够的认识。近年来,哈积极鼓励电力产业投资,不断增加发电能力,加大对现有发电设备的现代化改造力度,计划在2016年前力争使全国的发电能力增加650万千瓦。考虑到电力资源分配不平衡有可能带来诸多弊端,哈政府在制定电力发展规划、确定电力开发项目时,首先满足南部和西部电力需求。另外,在电力生产构成中,哈把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水力发电作为优先发展方向,不断增加“清洁能源”在电力生产构成中的比重,并开始核电、风电的可行性论证和试验开发。
2008年2月6日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向国民发表了国情咨文,要求政府认真对待电力工业发展问题,随即于一星期后的2月14日就落实国情咨文确立目标和实施“全民计划”签发535号总统令。3月14日,哈政府通过246号决议,批准“全民计划”实施措施计划。在哈“全民计划”和政府措施计划中,国情咨文中提及的电力发展项目,如巴尔哈什电站、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3号机组和马伊那克电站建设,第二条“北南”输电线路、“北部--阿克纠宾州”输电线路铺设,以及对阿克套核电站提出具体建议等都被列入“优先的基础性项目措施”。其中三个电站项目要求在2009年至2013年间完成,二条输电线路铺设要求在2009年12月前完成,核电站建设的具体建议应在2008年10月前提出。
(一)热电站项目
1、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第3号、4号机组项目。2005年,哈俄双方在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的基础上组建了合资公司,双方各占股50%。俄方由俄罗斯能源公司控股,哈方由国有资产管理控股公司“萨姆鲁克”的子公司埃基巴斯图兹能源中心控股。哈俄将共同投资1610亿坚戈(约13.4亿美元),在巴甫洛达尔州的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建设第3号、4号两个新机组,2008年2月可完成项目可研报告,计划2012年和2016年分别投入发电。该电站1号和2号机组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3、4号机组投入运行后,装机容量将达到200万千瓦。
2、巴尔哈什电站工程。巴尔哈什电站建设工程也是满足南部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的重点工程。工程2008年已经开工,一期工程将在2013年完成,整个工程将在2016年完成。电站将装配2个机组,每个机组660兆瓦,年发电量170亿度,工程造价45亿美元。
3、阿克莫拉热电中心-2新机组项目。共需4.5亿美元,2007年和2013年各建成一个120兆瓦新机组。
4、阿克莫拉热电中心-3新机组项目。装机容量为120兆瓦的1号机组在2015年投入运营,需2.5亿美元。
5、卡拉干达国家级地区电站1号电站扩容工程。2010年前分别增加装机容量15.6万千瓦和5.5万千瓦,需0.6亿美元和0.2亿美元。
(二)水电站项目
现在,世界各国电力供应总量中水电所占比率平均为20%,而水力发电目前在哈萨克斯坦电力结构当中的比重仅为12%,70%左右的电力是燃煤的火电站供应的。为了使用更多的清洁环保电能,哈政府着力优化电力结构,提高水力发电比重,计划用5-10年时间将水力发电比重从目前的12%提高到20%。由于哈国没有大的江河,中小型水电站是哈水力发电的必然选择。发展中小型水电站可以降低电力运输成本,避免高压输电消耗,满足地区农业生产的电力需求,是比较适合哈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电力开发项目。专家评估,哈水力资源发电潜力每年为1700亿千瓦/时,可利用电力620亿千瓦/时,目前实际年发电量为83亿千瓦/时左右。相对北部,哈南部和东南部水力资源丰富。目前,哈在伊犁河上有装机容量为36.4万千瓦的卡布恰盖水电站(Капшагайская ГЭС),在大阿拉木图河和小阿拉木图河上有装机容量为6.1万千瓦的梯形水电站。
正在兴建和计划兴建的水电工程项目有:
1、马伊纳克水电站(Мойнакская ГЭС)。位于阿拉木图东部150公里处,在恰伦河上,装机容量30万千瓦。该水电站在1985年就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但是在1992年由于缺乏资金而被迫中断,后政府通过了关于恢复建设马伊纳克水利发电站决议。目前该电站正在建设之中,计划2009年年底之前竣工。工程投资回收期为20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了2亿美元贷款,由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组成的联营体承建。该电站的投入运营,也将有助于解决哈南部的电力紧缺问题。
2、凯尔布拉克水电站(Кербулакская ГЭС,)。位于伊梨河,卡布恰盖水电站的反调节电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投资8100万美元,该电站可使卡布沙盖水电站容量增加16万千瓦。
3、布拉克水电站(Булакская ГЭС)。位于额尔齐斯河,舒利宾斯克水电站(Шульбинская ГЭС)的反调节水电站,投资2.7亿美元,装机容量7.8万千瓦,可使舒利宾斯克水电站容量增加50万千瓦。
4、沙尔达林斯克(Шардаринская ГЭС)水电站改造工程,预计投资4790万美元。
5、阿克苏河小型水电站(малые ГЭС на реке Аксу),装机容量共23.5万千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