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7日,巴基斯坦商务部长胡马云发布了2007-08财年贸易政策报告。现将主要政策和措施整理如下:
一、近年来巴为鼓励出口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施“长期出口项目融资计划”(LTF-EOP);对企业异地搬迁改造、出口运费给予补助;减免纺织机械、原材料等销售税;增加纺织服装等行业研发经费等。
(二)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从2005年开始,每年在卡拉奇市举办“巴基斯坦出口商品展”,并在拉合尔、伊斯兰堡、奎塔、白沙瓦等城市建设新的展览中心;贸易发展署对女企业家参与国际出口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鼓励部分行业加快发展。制定珠宝、皮革、服装、餐具等行业的工业集群发展计划。对药业公司在国外注册产品和申请FDA证书等产生的费用,政府给予50%补助。
(四)加大纺织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卡拉奇、拉合尔、费萨拉巴德等城市建立“纺织城”和“服装城”。
(五)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政府出资扶持成立了“服装技术发展委员会”;政府出口发展基金(EPF)资助成立专门的培训学院,帮助农户和轧棉厂提高棉花生产技术水平,EPF还对某些项目给予6%的贷款贴息。
(六)注重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作用。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组织非洲、中亚、东欧、东亚、中亚、拉丁美洲负责经商事务的外交官开会,研究探讨对外商务工作,为年度贸易政策的制订提出建议。
二、出口目标及主要政策措施
(一)贸易出口目标:
2006-07财年,巴进出口总额为475亿美元,比上财年增长5.5%;其中,出口170.1亿美元,同比增长3%,进口305亿美元,同比增长6.7%。
2007-08财年,巴计划出口192亿美元,比本财年增长12.9%。
(二)主要政策措施:
2007-08财年,政府将继续坚持出口导向型战略,充分发挥各项政策措施的综合效用。
1、完善“长期出口项目融资计划”(LTF-EOP)
扩大LTF-EOP计划的涵盖范围,出口导向型开发类项目、购买国产机械设备项目、采用先进纺织技术的项目等均可申请使用此计划资金。
2、实施出口类企业扶持计划(EOUs)
实施EOUs计划,政府鼓励投资出口类型行业,本计划支持的企业与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享受同等优惠待遇。出口量超过产量80%的现有企业和产品100%出口的新设企业均在该在支持范围之内。
3、发起成立专项扶持基金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成立发展基金。主要用于:
(1)支持和推动企业购买境外品牌。购买人需是巴基斯坦人的全资公司、巴基斯坦公司的子公司(巴方持50%以上股份)或巴外(国)合资公司(巴方应至少持50%股份)。每项申请不超过500万美元。
(2)建设与卫生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有关的设施和实验室等。
4、制定行业投资鼓励政策
政府鼓励投资于高科技和核心发展领域,投资这些领域的企业可以用设备投资(新增设备投资部分)成本抵减企业第一年的纳税收入。抵减比例为:出口类企业、生产高附加值和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机械设备购置费的90%;重点领域、农业产业化项目机械设备购置费的75 %;其它行业机械设备购置费的50 %;对于利润再投资类项目除机械设备购置费外,还可包含企业增资等财务费用支出部分。
此外,出口类型企业、高附加值和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免征海关税,免除企业进口机械设备销售税。
5、协助中小企业办理出口信用担保
鉴于中小企业在开展出口贸易时,风险防范能力较弱,政府将在信用担保方面协助其采取必要措施。
6、加强出口商品管理,切实满足进口国社会、环境、安全保障要求
针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注重对进口产品所在社会、环境、安全保障方面的要求,贸易发展署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出口企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并与国外买家建立沟通机制,保障出口商品各项标准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7、加大技术培训力度
进一步落实培训计划,成立出口技能发展委员会、贸易技术发展研究中心等,不断提高从事出口行业的人员素质,增加熟练工人数量。
8、建设农产品市场统一中心(AMIC)
该中心选择符合资质的农户,与他们和国际买家建立紧密联系,为其农产品出口提供良好的仓储服务,协助包装、消毒、检测,以保证符合国际市场质量要求。
(三)其它保障出口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的便利化措施
1、协助企业达到国际市场标准。为合格企业聘请国际咨询机构提供资金补助,帮助企业在质量、技术等方面获得咨询服务。拟在纺织、服装、医疗器械、皮革、体育用品等行业先行实施。
2、支持企业通过国际认证。对企业申请ISO9000/ISO14000、OHSAS8000、SA8000、WRAP、EKOTEX、BSCI和BRC等国际认证费用,视情给予50-100%的补助。
3、资助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具有ISO认证证书的部分出口企业在马来西亚、日本、中国、阿联酋、俄罗斯、美国、欧盟和非洲国家设立的办事处,政府前3年为其提供50%的房租补贴和3名雇员50%的薪资补贴。
4、扶持企业实施品牌经营。对于知名品牌广告宣传和参展等费用给予50%的补贴。在国外设立品牌分店的,可享受连续4年的房租补贴,补贴率分别75%、50%、25%和10%。
5、成立境外商务扶持组(OBSU)。由巴境外市场开发基金(EMDF)出资先期在美国、欧盟、中国成立3个OBSU,这些扶持组的组长、市场分析师、秘书、市场执行官等均由当地人出任。第二阶段将在非洲、ASEAN和东欧成立OBSU。
6、鼓励部分行业发展。努力促进出口多元化,对宝石、黄金饰品、珠宝、高附加值地毯、制成品、肉类、药品、日种稻米、水果、蔬菜和花卉等行业给予扶持。
7、关注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获取更多出口信息。联邦税收委员会(FBR)即将制定和出台有关办法,解决中小企业为出口临时进口原材料方面遇到的问题。
三、进口方面的有关政策
为引进先进设备,扩大产能,提高竞争力,获取廉价生活必须品,巴基斯坦在进口政策方面以“自由化和便利化”自称。新财年巴在进口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实现进口便利化
建筑、矿山、石油工业行业允许进口二手机械设备,包括专用交通工具(使用期未满10年,但装卸车、移动搅拌机除外)。在巴基斯坦工程委员会(PEC)登记的建筑类公司均可进口上述二手机械设备。
(二)允许进口二手重型牵引车
允许运输公司进口欧三排放标准380马力以上的二手牵引车(使用未满4年),且自进口之日起5年内允许转手。
(三)其它方面包括:
1、为进口商品参展提供便利。可在巴政府、全巴工商联以及其它工商会主办的进出口展览上展出进口商品。
2、允许进口残疾人用具,如电动轮椅等。
3、允许进口登山探险用设备等
4、海外巴基斯坦人向国内寄送物品免征销售税。
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处
(刘国涛执笔)
200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