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增长势头趋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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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28 14:54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在“增进关系、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愿望及其实现中,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增长势头正旺。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建设已成为双方经贸合作的主线条和明确的发展目标,正在使双方的经贸关系乃至政治、社会、文化等关系越来越密切,双方的共同利益越来越多。作为我国与东盟最接近且贸易额最大的省份广东省,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也在新的一年里出现了加速增长的趋势。据广州海关统计,2007年1月,广东与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9.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迅猛增长43%,比同期广东外贸进出口增幅高出10.1个百分点,显示出东盟市场对广东巨大的发展潜力。今年1月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趋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越南入世后给广东带来巨大的市场商机。2007年1月11日正式成为WTO成员后,越南首先降低了1812种消费品进口关税,包括木制品、摩托车和汽车类、化学药品、塑料制品、服装和机械设备,这些正是广东对越南出口的优势品种。入世后越南财政部又签署了修改进出口关税的优惠政策,对一些机械、电力、电子行业零配件的进出口给予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显示,有近30个项目组的商品普遍税率是0%~10%,取代了以前5%~10%的税率。根据越南加入WTO的承诺,电视、空调、洗衣机等电器关税立即由40%~50%降至38%~40%,3~5年内将降至25%;未来3~5年内,越南的计算机、手机、录像机、数码相机等330种产品全部降至零关税。随着越南降税进程的逐步深入,广货进入越南的成本不断降低,这使广货在越南更具竞争实力。2007年1月,广东对越南出口商品价值高达1.2亿美元,增幅达到88.9%,在广东对东盟出口的前5大市场中增速是最高的,广货在越南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广东与东盟之间的机电产品贸易有不断加快的趋势。自进入21世纪以来,广东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间的机电产品合作与交流,通过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研究、建立境外机电产品示范基地和科技信息网络、举办机电产品会展等形式,推动广东对东盟国家输出适用技术和产品以及引进其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质资源,广东与东盟各国的机电产品合作交流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月,广东对东盟出口机电产品8.3亿美元,高速增长44.8%,占同期广东对东盟出口总额的65.4%,高居广东对东盟出口各类产品的首位,且出口增速高于同期广东对东盟整体出口增速6.6个百分点。1月广东自东盟进口机电产品16.9亿美元,大幅增长41.6%,占同期广东自东盟进口额的62.8%,成为广东自东盟进口的主要商品。其中仅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一项自东盟的进口额就达到9.1亿美元,大幅增长41.4%,占广东自东盟进口额的1/3。
三是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使广东企业产品进出口的增长优势逐渐明显。随着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调整了普惠制方案,普惠制优惠逐渐弱化,广东出口企业更多地利用我国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来获取关税优惠,赢取国外订单,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据广东检验检疫局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去年该局共为企业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13059份,签证金额为5.2亿美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2.6倍和1.8倍,其中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增幅最大,签证份数和签证金额分别是2005年的3.5倍和5倍。按平均减让关税5%的幅度计算,去年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的出口企业获得了2617万美元的关税优惠。今年1月,广东对东盟出口额达到12.7亿美元,强劲增长38.2%,高于广东同期外贸出口增速5.7个百分点,东盟降税对广东出口的刺激作用进一步显现。在进口方面,在东盟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上,降税后进口贸易增幅尤为突出。例如,1月广东从东盟进口天然橡胶1.3万吨,增长了36.8%;进口棕榈油10.8万吨,强劲增长75.7%;进口煤112.3万吨,大幅增长51.7%;进口成品油24.6万吨,高速增长48%。实施降税,密切了广东和东盟之间的经贸关系,给两地消费者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广东与东盟之间贸易的快速发展。
尽管在广东与东盟目前的经贸合作中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尽管在今后的合作中还会出现许多新的变化需要应对,但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发展已势不可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广东与东盟之间经贸合作仍存在一些有利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包括:一是2006年广东经济增长了14.1%,并继续坚定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为今后两地的经贸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二是人民币自汇改以来已升值6%,并有继续升值的趋势,这也有利于东盟向广东出口商品;三是中国-东盟已有共识将得到加紧落实,包括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五年规划》,此外中国与东盟在1月份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中国将在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中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而东盟也将进一步开放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领域,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将有利于今后广东与东盟之间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为双方贸易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和便利的条件,双方企业将迎来全新的市场机遇。
广州海关 钟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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