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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走出去”正当其时
2007-10-24 14:47  文章来源:中国信息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中强调“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这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需要不断增强我国农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政府也要做好积极指导配合工作。
    
    “走出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走出去”指的是使我国农业部门的产品、服务、资本、技术、劳动力、管理以及农业企业本身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开展竞争与合作;狭义的“走出去”是指到国外投资办厂,将各种生产要素输出到国外,将生产能力向国外延伸和布局。
    
    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国内外经济发展和企业本身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亚洲“四小龙”的发展都说明了这一点。而且,对中国而言,一些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方面,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非常具有必要性。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之中。市场的开放,每一个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卷入到全球竞争的大潮中去。任何企业,不分大小、强弱,最终都将面临“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市场竞争格局。
    
    另一方面,我国农业企业具有“走出去”能力。我国农业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拥有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农业企业和一定的品牌优势,如伊利、蒙牛、光明、汇源等,是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巨大无形资产。而且我们拥有一些独特的和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芦笋、鳗鱼等,有利于我国农业企业充分发挥自然优势,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行生产,走产业化、特色化的道路,以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同时,国内的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均已不同程度地开拓了国际市场,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经验。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提供的数据,截至2005年底,该省“走出去”的农业企业(组织)40余家,投资项目60多个,经营范围涵盖农林牧育各业。对外投资额达9508.5万美元,输出农业剩余劳动力超过20万人。
    
    总之,我国农业企业如何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增强能力,主动迎接挑战,大胆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跨国经营能力,取得国际市场的广阔空间,已成为我们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指导原则
    
    在加快实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战略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两个指导原则。
    
    一是科学发展观原则。科学发展观为农业企业的对外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农业企业“走出去”时应注重贸易与投资的良性互动。农业企业要以对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带动出口发展。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外经贸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借鉴国际先进做法,以立法为基础,以创新为灵魂,以增强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有计划、有步骤的鼓励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发展。
    
    二是比较优势的选择原则。农业企业如何走出去,走向何方,没有也不可能有固定模式,不同企业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向。应根据企业面临的形式和自身发展的特点,制定向“市场潜力最大、资源最丰富、政策最优惠”的地方发展的原则。我国的农业企业可以从自身的优势出发,首先选择那些自己能发挥比较优势的地区,到这些地区去投资办厂。
    
    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建议
    
    农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意味着企业存在国际化扩张冲动,要进行产品和资本输出,意味着企业的生产要实行国际化转移,也意味着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原材料和市场资源要在国际范围内进行优化组合。从这意义上说,并不是所有的农业企业都需要“走出去”,也不是所有的农业企业都能够“走出去”。就每一个农业企业个体来说,“走出去”是企业的一种利益选择,是企业根据盈利与成本的关系,进行收益与风险选择的经营行为。企业究竟是搞产品输出,还是搞资本输出,关键取决于企业如何发挥自身的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因此,企业在制定“走出去”战略时,要想清楚为什么要“走出去”,“走出去”干什么,而不能是因为大家都说要“走出去”才“走出去”,即要用“脑”走,不要用“耳”走。
    
    在政府层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政府应加强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的立法工作,保护对外投资农业企业的利益。由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瞄准国际市场,到国外办企业成为许多企业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为推动中国对外投资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较为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的法律体系,应加快研究制定《对外投资法》。这个法律应当规范政府部门在对外投资方面的管理权限,同时规定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中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指导性法规。
    
    二是政府应加强对海外投资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指导。政府可以为农业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服务和保障。政府应做好境外投资的整体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要本着优势互补、讲求效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指导方针定期选定和公布海外投资的重点鼓励行业;要制定有利于实施海外投资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国有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项目;要为企业创造货物运输、资金进出、人员往来、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三是在信贷、税收、外汇管理政策上制定优惠政策。应根据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行业指导目录。对国内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能保证国内紧缺的资源供应、战略资源开发、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明显的比较优势的农业企业应给予优惠政策,放宽对企业的直接限制,在信贷、税收、外汇管理政策上制定优惠政策。
    
    从农业企业层面来看,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搞好技术创新,提高科技水平。中国农业企业的整体科技水平不高,生产设备落后,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对技术开发的重视程度不够,资金、人员投入少。农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极低,与发达国家企业的水平差距甚远。农业企业要提高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赶上世界发展的步伐。
    
    二是控制投资风险,提高经营优势。农业企业到海外进行投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面临着政治的、经济的、自然的和社会文化的各种风险,而每一种风险都有可能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随着中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合理的投资和风险的合理防范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手段。在现有条件下,中国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建立投资管理体制合理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风险。
    
    三是培养国际化人才,奠定人才优势。当前,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表面上看来是对资源、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的竞争,但实质上是对人才资源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资源,并使其增值、升值,谁就会有竞争力,就会赢得市场。我国农业企业要想改变目前现状,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海外经营管理人才。他们不仅应当精通本专业,还要有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与财会、国际企业管理、国际惯例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外语水平高、善于运用电子网络收集、处理、运用国际市场信息,具有独立决断、灵活管理的能力,而且应当具有较强的对不同文化及环境的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技能,能够面对陌生的环境和残酷的竞争依然乐观、自信,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与当地政府、商界、及公司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员实现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带有趋势性的值得不断跟踪分析的过程。虽然“走出去”的路不平坦,还会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的崛起,通过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一定会日益加大。在未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我国跨国知名农业企业和知名品牌走出国门,把握机遇,接受挑战,在全球化的舞台上向世人展现中国企业的强劲的实力,在世界500强中出现更多的中国农业企业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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