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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德国合资企业破产对我企业的启示
2008-02-22 15:13  文章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来自乌兹别克国家反垄断、支持竞争及企业家活动委员会(乌行使破产程序监督职能的机关)的消息,塔什干经济法庭认定乌兹别克-德国合资企业“HOBAS-TAPO”破产。 
    
    该合资企业于1997年由乌国家股份公司塔什干契卡洛夫航空生产联合企业、瑞士HOBAS AG和德国WEMEX HANDEL GMBH分别按照50%:47.5%:2.5%比例出资成立,计划采用瑞士HOBAS AG工艺,利用进口沙子、玻璃纤维和聚酯树脂生产用于油气、化学行业及城市公共事业的非金属管,50%的产品出口中亚地区、中东及俄罗斯。2000年该合资企业生产了价值8312万美元的离心非金属管;2002年负责出口业务的WEMEX公司退出合资企业;利用乌-瑞(士)合资企业生产玻璃纤维的计划也未实现。 
    
    该合资企业破产对我企业的启示是: 
    
    一、项目论证一定要充分; 
    二、生产原料不能全部依赖进口; 
    三、进行本地化生产才能控制生产经营成本; 
    四、市场定位一定要准确,否则无法实现预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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