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
利比亚近期社会安全形势紧张,针对外国机构、人员的刑事案件频发。近期,在利中国公民因外出未携带护照身份证件或从事沿街兜售物品等非法商业活动而遭利执法人员扣押事件时有发生。
中国驻利比亚使馆提醒在利中国公民和中资机构,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外出,远离人员聚集场所,外出请务必随身携带护照身份证件,以备检查。
使馆特别提示:利比亚政府禁止外国人在利无照从事个体商贩活动。请在利中国公民务必遵守当地法律规定,避免因从事不法活动致使自身权益受损。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使馆联系。使馆领保协助电话:00218-913665110,经商处电话:00218-21-4842140。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