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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
2008-09-10 信息来源: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成立之初是一个区域性经济论坛和磋商机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逐渐演变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论坛,也是亚太地区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它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成员间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亚太经合组织诞生于全球冷战结束的年代。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形势日趋缓和,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为潮流。同时,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也明显上升。在此背景下,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提出召开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相互间经济合作。
   
  1989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的正式成立。1991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首都汉城(现称“首尔”)举行,会议通过的《汉城宣言》正式确立该组织的宗旨和目标为:“为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保持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
   
  亚太经合组织总人口达26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19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56%;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量的48%。这一组织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989年至2006年间,APEC成员的经济总量增长了一倍多。1989年,各成员的人均GDP为4794美元,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但到2006年,各成员的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几乎是非成员平均水平的两倍。
   
   
   成员国与观察员
   
  1991年11月,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中国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名义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截至2007年9月,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美国等12个成员是于1989年11月APEC成立时加入的;1991年11月,中国、中国台北和中国香港加入;1993年11月,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加入;1994年智利加入;1998年11月,秘鲁、俄罗斯、越南加入。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为该组织观察员,可参加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及其以下各层次的会议和活动。APEC接纳新成员需全部成员的协商一致。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会议宣布APEC进入十年巩固期,暂不接纳新成员。
   
  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
      
   组织机构
  亚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等。其中,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其首次会议于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亚太经合组织的正式工作语言是英语。
   
   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会议就有关经济问题发表见解,交换看法,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此后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由各成员领导人出席(中国台北只能派出主管经济事务的代表出席)。
   
   2、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决策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每年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召开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贯彻执行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各项指示,讨论区域内的重要经济问题,决定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方向和内容。部长级会议实际是“双部长”会,即由各成员的外交部长(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除外)以及外贸部长或经济部长、商业部长等(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派代表)出席。首次会议于1989年在堪培拉召开。
   
   3、高官会议
   
  高官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协调机构,始于1989年,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
   
   4、委员会和工作组
   
  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
   
  4个委员会分别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SCE)和预算管理委员会(BM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并协调结构改革工作;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MC负责预算和行政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此外,高官会还下设工作组,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5、秘书处
   
  秘书处于1992年9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最高职务为执行主任,任期一年,由每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主指派。副执行主任由下届APEC会议东道主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
   
   6、工商咨询理事会
   
  工商咨询理事会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常设机构,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正式成立,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太平洋工商论坛。它的主要任务是对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创造有利的工商环境提出设想和建议,并向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提交咨询报告。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工商界人士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进程。每个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参加理事会。工商咨询理事会秘书处暂设在菲律宾马尼拉,经费由各成员缴纳。理事会主席采取轮换制的原则,即由当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担任工商咨询理事会主席。工商咨询理事会每年召开3-4次例会,并在每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各成员领导人举行一次对话会。
   
   7、中小企业部长会议
   
  中小企业部长会议的目的正是为了找出影响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域,协调政策措施并讨论如何在这些方面加强合作,推动各成员中小企业的共同发展。中小企业在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中占有重要地位。该地区95%的企业为中小企业,雇用了80%的劳动力,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60%和整个出口的35%。但由于规模和实力原因,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特有的困难。
   
   6、妇女领导人会议
   
  妇女领导人会议由亚太地区经济体中商业、政府、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等方面的妇女领导人组成,是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形成的妇女论坛,它不设领导机构和常设机构。其目的主要是为亚太地区妇女设立一个进行交流的论坛。它提供、传播、推动并应用与性别相关的知识和信息,重点为中、小企业的女企业家开展经贸合作提供机会,并向亚太经合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2000年文莱会议决定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妇女领导人会议协调组,负责承担宣传联络、监督、咨询等工作。妇女领导人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当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国主办,会议议题一般与政府会议主题密切相连。
   
   
   APEC精神
   
  APEC的大家庭精神是在1993年西雅图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中提出的。为本地区人民创造稳定和繁荣的未来,建立亚太经济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要深化开放和伙伴精神,为世界经济作出贡献并支持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
   
  在围绕亚太经济合作的基本方针所展开的讨论中,以下7个词出现的频率很高,它们是: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与共同利益,被称为反映APEC精神的7个关键词。
   
   
   APEC方式
   
  APEC方式是中国对APEC进程的重大贡献。由于APEC中包括的成员有发达经济成员和发展中经济成员,有经济大国,例如美国;也有经济规模小的成员,例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由于APEC成员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导致了APEC方式的产生。
   
  APEC方式是一种有别于目前国际上任何区域经济集团的独特运行方式,江泽民主席1996年在菲律宾第四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对APEC方式进行了高度的概括,“APEC成立以来,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合作方式,也就是人们所说的APEC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承认多样化,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件;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单边行动和集体行动相结合,在集体制定的共同目标指引下,APEC各成员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做出自己的努力。这些原则和做法照顾了合作伙伴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使他们不同的权益和要求得到较好的平衡”。
   
   
  主要议题  
   
  APEC主要讨论与全球及区域经济有关的议题,如促进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实施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金融稳定和改革,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等。近年来,APEC也开始介入一些与经济相关的其他议题,如人类安全(包括反恐、卫生和能源)、反腐败、备灾和文化合作等。
   
   
   APEC的特征
   
  从APEC的性质来看,它是成员间的经济合作体,即各成员就符合自己和地区利益的活动进行协商合作,通过推动地区市场的开放和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共同受益。APEC不搞一个独立的、对外封闭的区域市场,而是奉行“开放的地区主义”(open regionalism),即不搞内部优惠保护型的区域集团。
   
  因此,从目前的发展来看,APEC有着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组织的特征。在活动方式上,确立了自愿参与、共同协商的原则,但其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又超出本地区,它试图通过一种独特的方式实现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目标。APEC的运转不是靠谈判或规则,而是靠倡导和协商,采取“自主参与,集体协商,共同承诺”的方式。
   
  APEC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区域组织,不能期望APEC可以像一个正式的地区组织那样在管理地区经济发展与合作事务方面起显著作用。它的灵活性是一个大优势,但同时也是一个缺陷,因为这使得它在推动功能上具有很大的“弹性”,形势顺利时推动作用容易,也明显,形势不顺利时,发挥推动作用可能就难,成效也就可能小。
   
  APEC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运转机制。首先,APEC把设定目标作为推动力。西雅图会议制定了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蓝图,茂物会议确立了到2020年(发达经济体2010年)实现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APEC为实现这个目标制定了行动议程,通过单边行动(单边行动计划)和集体行动来落实议程。第二,APEC有一套制度化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在组织中,APEC靠成员主动承诺担任主持,主持成员经济体负责计划、推动和承办当年召开的各种会议。事实上,在决策机制方面,已经形成定期召开的高官会议和部长会议,一年一度的非正式首脑会议。当然,这样一套机制还不完善,还有许多方面要加以完善和补充。第三,APEC发展起了一套功能性机构,比如秘书处、各委员会和工作组。当然,这些机构并不像真正的地区和国际组织那样,拥有众多的专职人员,行使实际管理职能,但是,它们毕竟肩负着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像经济委员会、投资贸易委员会,在组织经济分析预测、协调和组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议程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APEC的机构和议程内容是发展变化的,具有一种“渐增式”的特征。比如部长会议,除外长和贸易部长会议外,现在扩大到了教育、环境、人力资源、科技以及财政部长会议,讨论的议题范围也大大增加。为了加强对行动议程的监督和推动,APEC增加了修订和评估机制,比如对单边行动计划的滚动式修订,对落实行动议程的情况进行评议等。当然,尽管如此,APEC还不会发展成一个正式的具有实际管理职能的地区组织,将继续维持其以协商合作为基础的地区论坛性质。
   
   
   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一直是亚太经合组织的主要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一直协力合作。自1994年以来,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领导人就推进贸易便利化、增强贸易信息透明度等问题先后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成为亚太经合组织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这些文件主要包括:
   
   1、《茂物宣言》
   
  1994年在印尼茂物举行APEC的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使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从上一次会议的“意向阶段”进入了“实质阶段”。
   
  会上发表了《APEC经济领导人共同决心宣言》,即《茂物宣言》,具体确定了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长远计划,宣布“不迟于2020年在亚太地区实现自由,开放贸易和投资这一目标。”鉴于亚太经合组织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宣言提出发达成员和发展成员分别不迟于2010年和2020年实现上述目标。为了如期实现这一目标,宣言要求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从现在起便“进一步减少相互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确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时间进程表,这是茂物会议取得的最大成果和特点。
   
  

共同决心宣言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

  

1994年11月15日,印度尼西亚茂物

   
  1、今天,我们APEC经济领导人汇集在印度尼西亚茂物为我们经济合作的未来绘制蓝图。这种合作不仅会使亚太地区也会使整个世界的加速、平衡和公平的经济增长更具希望。
   
  2、一年前在美国西雅图市的布莱克岛上,我们认识到我们多样性的各经济体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正在不断加强,正在向形成一个亚太经济大家庭方向迈进。我们发表了一个展望声明,在声明中我们保证:
   
  ——对飞速变化着地区和全球经济提出的挑战,要寻找共同的解决办法;
   
  ——支持世界经济的扩展和一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
   
  ——继续减少贸易和投资壁垒,以使货物、服务和资金能够在我们各经济体之间自由流动;
   
  ——保障我们的人民能够分享由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好处,改善教育和培训,通过电信和运输方面的进步把我们各经济体联接起来,并使我们的资源得到可持续性的利用。
   
  3、我们的地区是一个在经济上具有多样性的地区,它既包括发达的、新兴工业化的经济体,也包括发展中的经济体,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正在与日俱增。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提出了我们对亚洲太平洋经济大家庭的展望。亚洲太平洋的发达经济体将会为发展中经济体进一步加快经济增长,提高自己的发展程度提供机遇。与此同时,发展中经济体也将努力保持高速经济增长,以取得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目前所享有的繁荣。这一战略只有在包括了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平等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这三个主要支柱的情况下才是完整的、全面的。不断缩小亚洲太平洋各经济体之间存在着的发展阶段上的差异,将使所有成员获益,并将推动整个亚洲太平洋经济的进步。
   
  4、在我们走向21世纪的时候,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需要加强亚太区域内的经济合作。这种合作的基础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共同的责任、相互尊重、共同利益和共同受惠,其目标是由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在以下方面起带头作用:
   
  ——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
   
  ——在亚洲太平洋加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及
   
  ——强化亚洲太平洋的发展合作。
   
  5、鉴于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是我们市场驱动的经济增长的基础,因此借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取得成果所产生的势头,由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率先来巩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是适宜的。
   
  我们高兴地看到,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乌拉圭回合的顺利结束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一致同意我们将完全地、毫不迟延地履行我们在乌拉圭回合中所作出的承诺,并且呼吁所有参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方采取同样的做法。
   
  为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我们决定加快实施我们在乌拉圭回合中所作出的承诺,并开展工作以达到深化和扩大乌拉圭回合成果的目的。我们还一致同意我们将使单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继续下去。作为我们致力于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的见证,我们还进一步同意停止采取有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升级的措施。
   
  我们期待着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顺利建立。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所有经济体全面地、积极地参加并支持WTO,是使我们有能力带头加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关键所在。我们呼吁世界贸易组织中一切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能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经济体一道努力,促进多边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
   
  6、考虑到我们的目标是增加亚太的贸易与投资,我们同意把在亚太地区实行自由的、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作为长远目标。这一目标将通过尽快进一步减少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货物、服务和资金在我们各经济体之间的自由流动来实现。我们将以与关贸总协定相一致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并且认为我们的行动将强有力地推动我们仍然完全承诺的多边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进一步同意宣布,我们承诺最迟不晚于2020年完全实现我们的在亚太地区的自由和开放贸易和投资的目标。履行承诺的进度将考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经济体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经济体实现自由和开放贸易和投资这一目标不晚于2010年,发展中经济体不晚于2020年。
   
  我们愿强调,我们坚决反对建立一个有悖于全球自由贸易目标的内向型贸易集团。我们决心将以有助于鼓励和加强整个世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方式来追求亚太的自由和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因此,亚太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结果,不仅意味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经济体之问壁垒的实际减少,也意味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壁垒的实际减少。在这方面,我们将特别注意我们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之外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以确保它们也能够从我们实行的与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条款相一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中受益。
   
  7、作为对这一实质性的自由化进程的补充和支持,我们决定扩大和加速APEC的贸易和投资促进计划。这样,通过消除对贸易和投资的行政的以及其它方面的障碍,将进一步促进货物、服务和资金在APEC各经济体间的流动。
   
  我们之所以强调贸易便利的重要性,是因为仅仅努力去实现贸易自由化还不足以带来贸易的扩大。贸易带来的利益如果确能为商界和消费者双方所共享,则在便利贸易方面作出的努力是重要的。贸易便利对于进一步实现我们的目标,即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最完全的自由化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我们特别地要求我们的部长和官员们要就APEC关于关税、标准化、投资原则和市场准入的行政障碍等方面的安排呈交建议。
   
  为促进区域投资流动并加强APEC在经济政策问题上的对话,我们同意继续就经济增长战略、区域内资金的流动和其它宏观经济问题进行有价值的磋商。
   
  8、我们的目标是加强亚太各经济体组成的大家庭内的发展合作。这一目标将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开发亚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从而使APEC各经济体获得可持续的和合理的发展,同时缩小它们之间经济上的差异并使我们的人民在经济上和社会方面更加富裕。这种努力还将促进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的增长。
   
  这一领域内的合作计划包括范围广泛的人力资源开发(如教育和培训,特别是改善管理与技术能力)、开发APEC研究中心的建立、科技合作(包括技术转让),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以及为改善能源、交通、信息、电信、旅游等经济基础设施的步骤。为对可持续的发展做出贡献,我们还将就环境问题开展有效的合作。
   
  亚太地区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主要是由市场驱动的,并建立在我们工商部门之间日益加深的相互联系支持亚太经济合作的基础之上,认识到工商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所起的作用,我们同意将工商部门纳入我们的计划,并为此建立一个不断发展的机制。
   
  9、为促进和加速我们的合作,我们同意,那些已经为启动和实行合作安排做好准备的APEC经济体可以先行一步,那些尚未为参加这种合作做好准备的经济体则可以晚些时候加入。
   
  APEC经济体间的贸易及其它方面的经济争端会对已达成协议的合作安排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会破坏合作精神。为有助于这类争端的解决并避免重复出现,我们同意就建立在一种自愿协商基础上的争端调解服务机制的可能性进行考察。这种调解服务是对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补充,而后者应继续是解决争端的主要渠道。
   
  10、我们的目标是雄心勃勃的。但我们有决心在促进全球贸易与投资进一步自由化方面表现出APEC的带头作用。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多年的努力。我们将从本声明发表之日起就携手开始我们的自由化进程。
   
  我们指示我们的部长和官员们立即就如何实行我们目前的决定着手准备详细的建议。这些建议要尽快呈交APEC经济领导人,供它们考虑并做出后续决定。这些建议还须指出所有对我们实现目标将有影响的障碍。我们要求部长和官员们在审议知名人士小组和太平洋工商论坛报告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时能给予这些建议以认真的考虑。
   
  11、我们对知名人士小组及太平洋工商论坛报告中提出的重要而富有思想的建议表示欣赏。这些报告将作为在亚洲太平洋各经济体大家庭的合作框架内制订政策的有价值的参考要点。我们同意要求两个小组继续开展它们的活动,向APEC经济领导人提供它们对APEC进展情况的评估,并为进一步加强我们之间合作的提出建议。
   
  我们还要求知名人士小组和太平洋工商论坛对APEC与现存的次区域安排(东盟自由贸易区APEC,澳新贸易协定ANZERTA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之间的关系作出审评,并对如何避免它们各自设置障碍和如何发展它们之间关系的一致性研究可行的方案。
   
   2、《大阪行动议程》
   
  1995年11月19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日本大阪举行。大阪会议的最显著特点是突出了灵活性和非歧视性的原则,更强调了各成员国的自主自愿,按各国国情来实施贸易自由化进程。会议通过了旨在实现茂物目标的《大阪行动议程》。
   
   3、《上海共识》
   
  2001年10月20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会议通过了《上海共识》,承诺在5年内将交易成本削减5%。
   
  

上海共识


   
  

第一部分:拓展亚太经合组织的远景目标


   
  自从确立茂物目标以来,全球化和新经济给全球和地区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在创造了广阔机遇的同时,也形成了巨大挑战。APEC的未来发展应反映这些变化。各成员领导人认为,贸易自由化仍然是APEC进程的核心内容,但有必要对茂物目标进行更新和拓展,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与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调发展,尽可能地造福本地区的所有经济体。要实现这一目标,最具挑战性的一项工作是加强各成员在国内和国际两方面采取的单边行动和集体行动,在一些领域进行改革,并加强能力建设。
   
  鉴于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良好的经济管理、稳定的金融体系,以及更广泛的经济交流在促进地区经济繁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财长会进程的战略目标也应在APEC更广阔的远景规划中有所反映。
   
  

第二部分:进一步明确实现茂物目标的战略


   
  
拓展和更新《大阪行动议程》

   
  各成员领导人对今年有关《大阪行动议程》方面的工作表示赞赏,意识到这项工作对反映APEC取得的成就及其应对地区和全球形势变化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领导人同意拓展《大阪行动议程》,以反映自大阪会议以来全球经济发生的根本性变化。具体内容可包括通过实施数字APEC战略的某些内容发展新经济,以及加强市场等。领导人指示部长们开展这项工作。为此,高官们应就如何拓展《大阪行动议程》提出建议,向2002年贸易部长会议提交进展报告,向2002年部长级会议提交最后的报告。
   
  
以“探路者”方式推进APEC倡议

   
  各成员领导人重申有条件发起并实施某些合作倡议的成员可以在与《茂物宣言》保持一致的前提下采取行动。领导人鼓励发展此类?探路者倡议?,认为在执行这些倡议时,必须遵循APEC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灵活性、透明度、开放的地区主义以及发达和发展中成员遵循不同的时间表等原则。此类以一些成员先行实施某些倡议为基础的合作安排将为APEC推进茂物目标注入新的活力,并为通过能力建设项目鼓励更广泛的参与提供一个框架。领导人还同意上述倡议应保持透明度、开放性,具有明确的目标及框架,以便尽可能地鼓励其它成员在条件成熟时加入。
   
  
促进实施面向新经济的合理的贸易政策

   
  各成员领导人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实施恰当的贸易政策,以顺应新形势、促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作为这一努力的一部分,领导人指示高官们于2002年年中前就此进行信息交流,内容包括服务业开放程度及有关关税和知识产权机制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可以在2002年部长级会议前确定相关目标。开展这项工作时,应考虑《数字APEC战略》中有关内容的执行情况。有鉴于各成员的不同情况,领导人同意,应为发展新经济制定和实施具体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贸易便利化后续行动各成员领导人指示部长们于2002年部长级会议前确定具体的行动和措施,与私营部门密切合作,在2006年前将APEC贸易便利化原则付诸实施。目标是力争在未来5年内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领导人还指示部长们探讨为贸易便利化确定客观标准的可能性,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APEC成员的多样性,以及各成员已经取得的进展。同时,领导人一致认为,开展援助项目来提高发展中成员实施贸易便利化的能力非常重要。
   
  
通过加强透明度原则

   
  各成员领导人意识到加强经济管理透明度的重要性。在这方面,APEC已在许多领域制定了包括加强透明度条款的选择性菜单和原则。领导人指示部长们在考虑各成员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努力执行这些已经通过的原则,并从2002年开始在单边行动计划中报告有关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人还强调应重视有针对性地协助发展中成员,以帮助他们在加强开放与透明度方面取得更大进展。领导人注意到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建设?电子政府?方面开展合作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加强执行机制


   
  
加强单边行动计划同行审议机制

   
  各成员领导人欢迎部长们做出的加强单边行动计划同行审议机制的决定,并鼓励各成员在新的审议机制的基础上自愿提交单边行动计划供其他成员审议。领导人还同意在完成对上述成员的审议工作后,于2005年对实现茂物目标取得的全面进展进行中期审评。
   
  
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

   
  各成员领导人认识到经济技术合作不仅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缩小发展差距,还可以直接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增强各成员的竞争能力,实现共同繁荣。领导人对《大阪行动议程》第二部分的修改工作表示赞赏,并号召将经济技术合作有关努力纳入APEC各项优先领域中。领导人强调要努力推动经济技术合作各项倡议的有效实施,特别是一些跨领域的部门,如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各成员领导人认识到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影响、促进APEC各论坛中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和协调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领导人支持对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会的作用和权限进行审议,并希望这项工作能尽快取得进展。领导人还认识到有必要鼓励将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纳入APEC各优先领域中。
   
  各成员领导人同意经济技术合作行动计划有助于评估和促进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应吸收在实验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开展有关方面的工作。领导人号召各成员在自愿基础上参加这项活动。领导人同意APEC应加强与双边、多边和私营机构的合作,以减少重复,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方面的活动。领导人指示部长和官员们加强有关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向明年的部长级会议汇报。
   
   4、《领导人宣言》
   
  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1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03年10月21日在曼谷结束时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决定加强伙伴关系,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保障民众和社会免受安全威胁,并能从自由开放贸易中充分受益。
   
  宣言从促进贸易投资、加强安全以及帮助民众和社会从全球化中受益三个方面阐述了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在本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达成的共识。
   
  与会领导人表示坚定支持在坎昆会议的有益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多哈发展议程,推动多哈发展议程取得丰硕和平衡成果,保障发展中成员利益。他们呼吁各方显示灵活性和政治意愿,继续推动多哈回合贸易谈判进程。
   
  宣言指出,跨国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对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实现自由贸易和经济繁荣带来了直接和深远的挑战。各成员决定采取措施,根据国际法,完全、迅速解散那些威胁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跨国恐怖组织,消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所带来的严重威胁。
   
   5、“釜山路线图”
   
  2005年11月18日,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韩国釜山举行。会议对实现“茂物目标”进行了中期评估,并制订了实现该目标的“釜山路线图”计划。
   
  釜山路线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加强集体行动计划和单边行动计划,推进高水平的区域内贸易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等。茂物目标主要内容是,亚太经合组织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应分别在2010年和2020年以前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在通过的釜山路线图计划中,领导人呼吁各成员在对上海目标进行积极评估的基础上,至2010年之前将交易成本再削减5%。
   
   
   中国与APEC
   
  1991年11月,在汉城召开的第三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部长级会议接纳中国为APEC成员。中国自加入APEC以来,始终本着积极参与、求同存异和推动合作的精神,全面参与该组织各项活动,对APEC的合作进程发挥了重要影响。
   
  中国国家领导人参加了历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一次都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中国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的重要原则,表明了中国改革开放、积极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的决心。在2006年举行的第十四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胡锦涛主席提出的“构建和谐亚太”的主张,被作为亚太大家庭成员共同努力追求的目标,写入了《河内宣言》之中。“加强大家庭建设”也成为本次悉尼会议的主题之一。
   
  中国政府官员参加了APEC各个级别的会议,为APEC在专业领域落实APEC领导人提出的各项倡议制定了具体合作方针和政策。此外,中国国内APEC协作单位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为APEC的合作与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
   
  APEC是目前中国参加的最重要的区域经济合作论坛。中国长期以来同APEC其他成员有着十分密切的经贸关系,自1991年以来,中国与APEC成员的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来自APEC成员的直接投资在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也保持在60%以上。通过参与APEC事务,中国还可以了解和把握世界科技动态,提高技术发展水平。与此同时,有了中国积极有效的参与,APEC也更加具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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