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统计资料 在线办事 合作信息 国别环境 战略研究 业务培训 权益保护 促进机构
 
 在线问答
 企业检索
  承包工程企业
  对外劳务企业
 

境外企业  (机构)


· 国标行业分类名录
· 香港行业分类名录
· 澳门行业分类名录
 合作信息
· 境外投资
· 劳务合作
· 工程承包
· 展会信息
 专题频道
· 出国劳务
· 中国跨国公司
· 境外园区
· 海外并购
 促进机构
· 中国投资促进机构
· 驻华投资促进机构
· 双边投资促进机构
· 国际投资促进机构
· 中介投资服务机构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内
 
境外投资1亿美元以上须报商务部核准
2009-01-09      信息来源: 第一财经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日前已经完成,并在商务部网站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草案的规定,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须报商务部核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方企业在未建交国家和安全风险等级高的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以及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应报中国商务部核准。需报商务部核准的境外投资还包括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境外投资和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等。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此前有关规定中关于“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表述则在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再出现。分析人士指出,中国一直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但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境外投资的风险也开始有所加大。此前商务部核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相关规定中,并未明确具体投资金额。此次提出1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须报商务部核准,反映出监管层对中资企业大额境外投资风险的密切关注。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弘力早些时候表示,面对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以及世界经济步入衰退,中投公司审慎决策并及时放缓了资产投资,中投目前在海外的投资案遭到质疑,因为美国次贷危机冲击,中投对美国私人直接投资公司百仕通公司以及对摩根士丹利的投资已严重缩水。 


我要评论】【大中小】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人民币对主要国家汇率美元对主要国家汇率世界主要城市天气预报时差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网上政务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