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相关资讯> 服务“一带一路”

福建福清:“共话‘两国双园’发展 共享‘一带一路’机遇”主题沙龙活动举行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与中印尼“两国双园”的5家企业代表联合开展“共话‘两国双园’发展 共享‘一带一路’机遇”主题沙龙活动,促进税、校、企三方优势互补,合力助推“两国双园”建设。

税收业务专家团队、企业代表和学校师生聚焦国际税收、国际视野下的企业发展以及中印尼跨文化交流等内容进行探讨。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印尼籍教师个人所得税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

去年1月,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在福清设立,标志着中印尼“两国双园”正式落地,对于促成两国优势互补、盘活两国优势资源、完善两国相关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两国经贸往来具有重要意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也于去年在福建高校中首开印度尼西亚语本科专业,采用“印尼语+职业技能”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还没毕业就被众多企业“预订”。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代表邱惠珊表示,税务机关加深了师生对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企业为人才培养方向提供了务实的参考,有助于学校为“两国双园”建设发展培养输送优秀人才。

参与此次活动的胜田(福清)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宏龙海洋水产有限公司、福建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代表也相继介绍了企业及员工的发展展望,认为税务机关的政策宣讲为企业发展营造好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轻装前行。

福清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税务部门围绕“税路通-海丝路·税收情”服务品牌建设开展活动,期望能更好地支持税、校、企三方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为加快“两国双园”建设加油助力。黄宇 阙玮玮 黄小菊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