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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新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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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指在境外有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建设或参与建设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带动和辐射能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工业、农业或服务业园区,以吸引中国或其他国家企业投资兴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积极“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我国在国内建设开发区的显著成就也促使一些发展中国家向我国提出建设合作区的要求。为贯彻党中央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方针,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有序地开展对外投资,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鼓励企业进行合作区建设,探索“走出去”新模式,推动“走出去”纵深发展。

 几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2次招投标,共有19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中标;开展了合作区确认考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合作区在基础设施实际投入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发展资金资助;制订了关于加强合作区风险防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与柬埔寨、埃及政府商签合作区协定,正式签署了中柬两国政府关于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的协定;在广交会、宁波浙洽会、厦门投洽会、南宁东盟博览会上开展了合作区招商活动;举办了合作区所在国相关人员培训活动等。

 目前,我国企业正在13个国家建设16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亚洲6个国家7个合作区,分别是: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越南龙江工业园、越南中国(海防-深圳)经贸合作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韩国韩中工业园;非洲5个国家6个合作区,分别是: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区、尼日利亚奥贡自由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毛里求斯晋非经贸合作区;欧洲1个国家2个合作区,分别是:俄罗斯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俄罗斯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南美洲1个国家1个合作区,为委内瑞拉库阿科技工贸区。

 上述16个合作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投资稳步增长,截至2011年8月底,合作区建区企业累计完成投资9.84亿美元,协议入区企业254家,累计协议投资36.09亿美元,实际投资17.87亿美元;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得以推进,合作区实际平整土地17.69平方公里;三是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合作区入区企业累计实现产值55.66亿美元,向当地政府缴纳税费1.92亿美元,合作区累计为当地提供17340个就业机会;四是增进与所在国友好关系,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设有中赞友谊医院,尼日利亚奥贡自由贸易区内我援建了一所小学,天津市、山东省、无锡市、深圳市分别与合作区所在国地方政府建立了友好省市关系。

 经过几年探索,合作区呈现出一些积极效应:从经济层面看,可有序转移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能,有利于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有效利用国外资源,开拓海外市场;从政治层面看,有利于巩固我国与有关国家友好关系,促进双边互利合作,帮助所在国增加就业、扩大出口;从企业层面看,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比较经济、可靠的海外发展基地,有利于形成贴近市场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可降低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成本。

 中外领导人重视合作区建设,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关注合作区建设;柬埔寨首相洪森多次视察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提出要将该区建成柬埔寨的“深圳”;赞比亚前任总统姆瓦纳瓦萨、班达都称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是中赞、中非合作的典范。近两年来,有20多个国家政府提出希望与我国合作建设合作区。

 建设合作区是新形势下发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新探索,也是推动我国企业在海外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合作区是一项全新事物,也是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风险高,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各方加强协调与协作。目前合作区建设刚刚起步,今后的路还很长,可谓任重道远。

 今后,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合作区协调、运营机制,完善合作区国内政策措施,推动合作区与国内开发区有机结合,推动国内金融机构服务于合作区建设。( 何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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