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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广西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八条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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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对广西269家涉外企业开展的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广西外贸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超过95%,其中重点外贸企业已全部复工,56.1%的企业平均产能恢复至70%以上,82.2%的企业目前没有裁员或计划裁员。数据向好的背后,离不开持续加大的金融优惠政策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用好、用活、用足金融便利化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和涉外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4月21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广西银保监局,新发布出台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 促进广西外贸外资平稳发展的通知》(南宁银发〔2020〕122号),从“强信贷、减负担、促便利”三个方面再发力,通过八条金融支持政策重点帮助企业缓解成本上升、资金链紧张、市场和订单流失等困难,将新冠肺炎疫情对广西涉外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

  强信贷,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对涉外企业融资授信支持。要求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有在手订单的外贸外资企业,以及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元器件、重要能源物资和原材料进口的企业,保障企业合理流动性资金需求。开发加工贸易产业链企业专属信贷产品,支持涉外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将涉外企业融资授信作为“复工贷”业务的重要延伸和补充,确保外贸外资企业的信贷支持保持总量增长、力度不减,优质涉外企业和重点涉医、涉疫的外贸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应不高于同期全区平均水平,疫情防控涉外重点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去年年末水平。

  发挥好央行优惠资金的撬动作用。由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安排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创设业务办理“急通车”,支持金融机构对涉外企业符合要求的贷款和票据应贷尽贷、应贴尽贴。指导、督促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重点向外贸行业倾斜,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LPR加50个基点,再贴现专用额度要优先支持外贸民营小微企业票据,办理再贴现的票据贴现利率要低于金融机构运用自有资金贴现的加权平均利率。

  减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复工复产

  加大涉外业务的减费让利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减免或适当降低跨境贸易项下汇款、涉外物流企业支付国际运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证及托收等业务的手续费、电报费或开证费,为符合条件的涉外企业提供结售汇专属优惠汇率。鼓励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涉外企业的贸易融资及外汇衍生品服务力度。

  完善涉外保险综合服务。支持保险机构通过适当优化保险费率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进口预付款保险的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出口信用保险新产品、新模式,在贸易真实和债权金额确定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遭受的订单取消、货物拒收、货款拒付、进口国政治风险等外部冲击。帮助投保企业用好“信保贷”等融资产品,扩大保单融资规模,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及客户申请,适当延期收取保费,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缓解涉外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充分保护受疫情影响外贸企业的征信权益。对出口及收汇历史记录良好、具备恢复生产经营意愿和能力,但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违约的涉外企业,要求各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根据相关征信权益保护政策要求,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促便利,稳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用好用足外汇创新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疫情防控相关外贸企业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和单证审核要求。允许金融机构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允许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 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无需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加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推广力度,通过金融科技创新手段,进一步缓解涉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广西已有16家银行接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疫情期间,各家银行累计通过平台为12家企业办理出口融资业务45笔,金额折合6.2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90%。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支持企业采取境外发债、银行跨境直贷产品、境外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直接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取消外商直接投资项下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使用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汇入的保证金结汇支付达成的交易,推广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开展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根据人民银行、外汇局政策,将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由原来企业净资产的2倍提高到2.5倍,进一步扩大境内机构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借用外债的空间。截至3月末,广西已有7家企业利用跨境融资上限调整的新政,新增融入1.07亿美元外债(约合7.5亿元人民币),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其中,3家企业成功通过银行跨境直贷产品,融入9398.7万美元的境外低成本资金,融资平均利率比2019年同期同类产品低133个基点。通讯员 廖春 黄瑛君 罗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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