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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家经济发展署发布外资所有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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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太阳星报》3月21日报道,菲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于3月20日发布了《公共服务法》实施细则和条例(IRR)。

实施细则和条例发布后,第11659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公共服务法》)将于2023年4月4日生效。

该法案于2022年3月21日由时任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Rodrigo Duterte)签署。修订后的《公共服务法》将允许外资在特定行业(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电信)完全拥有企业所有权,从而实现关键公共服务的自由化。在该修正案获得批准之前,上述行业的外资所有权限制在40%。

但是,输配电、包括污水处理在内的供水和废水管道分流系统、石油和石油产品管道输送系统、海港和公用事业车辆等公共服务设施仍受60%-40%的外资股比限制。

修订该法案,旨在吸引外国投资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创新和创造高质量就业机会,从而在未来六年内实现快速减贫。

为恢复经济发展,菲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外国投资法修正案》《零售贸易自由化法》,还通过了《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批准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建设-运营-转让(BOT)法修正案的实施细则和条例》、《国家经济发展署合资企业指南》,马科斯政府不断努力提高投资者对菲律宾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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