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相关资讯> 政策动态

罗马尼亚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紧急法令46/2022主要内容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根据《欧盟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条例》(Regulation (EU) 2019/452)要求,罗马尼亚政府2022年4月18日以政府紧急法令形式通过《竞争法》修正案,即紧急法令(GEO 46/2022),对外国直接投资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安全审查制度。

一、审查适用对象的定义

(一)外国投资者:指已经或计划在罗马尼亚投资的,1)非欧盟成员国自然人,2)非欧盟成员国法人,3)由非欧盟成员国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实体控制的欧盟成员国法人,4)由非欧盟成员国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实体作为受托人(或其他同等地位的人)的罗马尼亚非法人实体。

(二)外国直接投资:指外国投资者投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1)以建立或维持与企业或企业下独立部门的持续且直接的联系为目标,2)所投资金用于或计划用于境内经济活动,且3)外国投资者对企业有控制权。作为法人的外国投资者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时,如果导致其他非欧盟成员国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实体对其获得控制权,也将被视作为外国直接投资。

(三)新投资:指对同一范围内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投资,且与1)建立新的企业、2)扩大现有企业产能、3)现有企业产能多样化或4)现有企业整体生产流程根本性变化相关。建立新的企业,指在新的地点开展需要经济支持的经营活动,且技术独立。扩大现有企业产能,指在现有地点提升产能以满足既有的市场需求。现有企业产能多样化,指生产和提供企业建立时未从事的产品及服务。

综上,罗马尼亚外国直接投资安全审查适用对象为外国直接投资和新投资,可简要概括为:非欧盟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实体投资,且取得控制权,或2)对资产投资,且涉及企业新建、扩产、产能多样化或整体生产流程发生根本性变化。

二、审查适用的投资范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直接投资或新投资,触发安全审查,须进行强制申报,未经许可不得实施投资。

(一) 投资价值:投资价值超过200万欧元。但根据《欧盟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条例》第4条标准判断,投资若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造成风险的,不受此限。

(二) 投资领域:(1)与最高国防委员会决定(CSAT Decision No. 73/2012)第2条规定领域相关,具体包括:a.全体公民和社会安全b.边境安全c.能源安全d.运输安全e.重要资源供应系统安全f.关键基础设施安全g.信息和通信系统安全h.金融、财政、银行和保险安全i.武器、弹药、爆炸物和有毒物质的生产和流通安全j.产业安全k.灾害防护l.农业与环境保护m.国有企业私有化经营及管理的保护;

或(2)与《欧盟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条例》第4条规定领域相关,具体包括:a.关键基础设施b.关键技术和两用物品c.关键资源的供应d.对敏感信息的访问权,或控制此类信息的能力e.媒体的自由和多元化。

但是,需注意的是,对于没有申报的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机构可以根据其掌握的信息依职权发起调查,也可以根据有关部门(包括竞争理事会)的建议依职权发起调查。

(三)审查申报的义务方

计划从事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为强制审查的申报方,负责向CEISD秘书处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投资形式为两个或以上企业合并,形成共同控制的,则所有取得控制权的企业或个人均负有申报义务。

备注:以上根据46/2022号紧急法令条款内容编译整理,仅供参考。法令罗马尼亚文全文请查看以下链接:

https://legislatie.just.ro/Public/DetaliiDocument/25423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